大竹县人民医院UPS及蓄电池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及价格征询
一、项目概况
大竹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全院现有需配送货物的区域工作业务用房建筑面82313.13平方米,共计63个科室。
采购人大竹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共有18套UPS(不间断电源),本项目需供应商对采购人在用18套UPS及蓄电池组中的8套UPS及384个蓄电池进行更换含升级改造,并提供拆机电池的重复利用及搬运保存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UPS设备及蓄电池的安装及售后,并对采购人投入运行中的18套UPS设备(含新购及旧设备)提供定期的维保、检修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需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为公司自有人员,且具备UPS设备自主检修能力。
二、潜在供应商须知
1、本公告为大竹县人民医院不间断应急电源及蓄电池项目的市场调研及价格征询公告。潜在供应商可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见附件:大竹县人民医院不间断电源及蓄电池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及询价表)或到现场了解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建议及方案,并报出符合市场行情的价格,采购人根据医院项目管理需要进行选择性采纳。
2、本项采购方式:本项目根据各供应商报价后及方案确定后,采购人医院管理规定及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确定合规的采购方式。
3、本项目支付方式为:供应商完成新UPS和蓄电池投入使用正常运行,并完成旧UPS和旧蓄电池的码放保存、利旧工作后,使用科室及管理科室负责人进行签字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项目总金额的80%,本项目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项目总金额的20%。
4、验收方式: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拟报价货物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
请符合上述要求,且对我院的项目有供货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在公示有效期内,尽快联系我院工作人员。意向供应商将大竹县人民医院项目市场调研及价格征询表逐页盖章交总务科。
联系人: 大竹县人民医院 总务科 刘先生
联系地址: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99号
联系电话: 08186096143 18381980521